休克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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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克療法(shock therapy),一組用物理或化學的手段造成昏迷或抽搐以治療精神疾病的方法。目前在精神科應用者主要是電休克療法和胰島素休克療法兩類。其實這些手段引起的現象不同于現代醫學的“休克”概念,只是因為約定俗成,一般還是稱之為休克療法。1933年M.薩克爾首創的胰島素休克療法,1937年U.切萊蒂和L.比尼將電休克療法引入臨床,以后休克療法廣泛應用于精神科,并成為治療精神分裂癥之類精神疾病的主要手段。50年代中期起,由于抗精神病藥和抗抑郁藥等精神藥物的廣泛應用,休克療法的使用已大為減少。
電休克療法
是一種讓電流通過大腦引起癲癇樣抽搐發作以治療精神疾患的方法,所以應稱為電抽搐療法(ECT)。其治療機理未明。最初認為精神分裂癥和癲癇很少并存,于是人工制造癲癇發作以對抗精神分裂癥。以后發現,電休克療法最有效的并不是精神分裂癥,而是情感性精神障礙。它的治療作用可能與刺激大腦皮質、間腦和下丘腦,以及促使5-羥色胺,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等中樞神經遞質的釋放有關。
電休克的主要適應癥為抑郁癥和具抑郁、木僵或嚴重興奮癥狀的精神分裂癥。禁忌癥為急性感染、中樞神經系統疾病、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疾病、骨質疏松和骨折史、內分泌疾病、青光眼、妊娠和營養不良等。
操作時將電極置于病人兩側顳部或頂顳部,通過治療儀通電,使用交流電時的電量為80~120伏,通電0.3~0.6秒;直流電則為80~110毫安,1~3秒。治療的目標為引起強直-陣攣形式的典型癲癇樣抽搐發作,未能造成癲癇發作的治療一般是無效的。一次發作一般僅20~60秒。發作結束后,可能有一段時間意識不清,故仍需慎密監護。電休克的療程為4~8次,每2~7天一次。
電休克是一種較為劇烈的治療方法,副作用和并發癥較多。常見者為治療后的頭痛,下頜關節疼痛,惡心嘔吐及術后短時間(一般不超過半小時)的意識模糊和記憶能力的減退。但上述副作用不影響治療,能自行恢復。較多見且較麻煩的并發癥為骨折和脫位,這是由于肌肉的突然收縮所致,以中段胸椎的壓縮性骨折和顳頜關節脫位最為常見,偶見四肢長骨和骨盆骨折,以及肩、肘關節的脫位。少見的嚴重并發癥為窒息、心力衰竭和心律紊亂,但治療的死亡率并不高,約3萬次治療有1例死亡。
電休克的多數并發癥是劇烈的癲癇樣肌肉抽動造成的。60年代初以來,出現了一種新的電休克技術,稱為無抽搐電休克或改良電休克,即在治療前應用靜脈麻醉和肌肉松弛藥,再施以常規的電休克操作,這樣在腦內有電流刺激所致的癲癇樣電發放,但不產生全身的肌肉抽搐,療效與常規操作相仿,但不造成骨折、脫位和心臟方面的意外。這使治療的適應范圍擴大。在許多國家中,無抽搐電休克已取代了常規電休克。
對于電休克治療的應用問題有許多爭論。有人主張廢棄這種療法,但半個世紀的實踐,證明這是一種切實有效的治療措施。其抗抑郁作用及抗木僵作用優于任何一種藥物,一般3~4次治療便能消除嚴重的消極觀念和木僵癥狀。因此,電休克的適用范圍和使用頻度雖已較30年前大為減少,但依然在精神科治療中占重要的位置。
胰島素休克
系注射胰島素造成低血糖性昏迷以治療精神疾患,所以更合適的名稱應為“胰島素昏迷療法“。這是一種經驗療法,治療機理未明。治療的適應癥為精神分裂癥、偏執性精神病和躁狂癥。禁忌癥為心、肝、肺、腎和內分泌系統的嚴重疾病,感染、肥胖、妊娠及骨關節疾病患者亦禁用。
傳統的治療方式為:注射胰島素,使病人產生低血糖狀態,由嗜睡、深睡、直至昏迷;然后,注射或鼻飼葡萄糖液,讓病人復蘇。治療自清晨起至中午前結束,需3~4小時。療程以昏迷次數計,治療精神分裂癥常需30次左右的昏迷。由于并非每次治療均能達到昏迷,故全療程可包括50~60個治療日。
胰島素休克的副作用有過敏反應、癲癇大發作、心力衰竭、虛脫、吸入性肺炎。較常見的并發癥為稽延性昏迷和繼發性昏迷(病人意識復蘇后相隔一段時間,再次陷入昏迷)。治療的死亡率為0.5~1.3%,多數死于并發癥。
胰島素休克在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期,曾盛極一時,但是它操作復雜,治療時間長、護理工作量大,醫療費用昂貴,有可能引起嚴重的并發癥,自出現各種抗精神病藥物以來,其臨床應用愈來愈少,在有些國家中已趨淘汰。有些醫生認為胰島素休克仍可作為一種治療手段保留,用于那些其他療法效果不佳的精神病患者。
另有一種胰島素低血糖治療,即注射小劑量胰島素,引起低血糖反應,但不讓病人進入昏迷。此法具鎮靜、抗焦慮、增進食欲和調整植物神經功能等功效。曾用以治療神經癥和藥物戒斷反應等,有一定療效。由于抗焦慮藥的廣泛應用,胰島素低血糖治療的使用也日漸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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