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氏醫案》,醫案著作。一卷。十八則。明.易大艮撰于1644年。作者認為“治病貴先識病性”,故每證必據脈求因,審因辨證,推究傳變,定方用藥。治法以開郁為先,補益隨后,案末附有自制經驗方11首。現存清刻本,又本書收入《醫林指月》叢書中。
目前暫無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