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血四法,治療學術語。指治療血證的四個基本大法。清.唐宗海《血證論》:“惟以止血為第一要法。血止之后,其離經而未吐出者,是為瘀血……故以消瘀為第二法。止吐消瘀之后,又恐血再潮動,則須用藥安之,故以寧血為第三法……去血既多,陰無有不虛者矣……故又以補虛為收功之法,四者乃通治血證之大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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